新昌"大佛龙井"茶叶区域公用品牌的深度解剖
在探索农业市场化改革、萌发品牌意识的浙江,有一个名为“大佛龙井”的茶叶区域公用品牌,从1994年创办“名茶协会”,1995年举办“浙东名茶市场”,打出“大佛龙井”品牌开始,至今已经20周年。在全国各地区域品牌起起落落,明明灭灭之间,“大佛龙井”始终如一,就像一面旗帜,引领着整个新昌茶产业的稳健发展。
如今,新昌43万总人口中,有18万人吃的是“茶”这碗饭。从种茶到卖茶,从茶机生产到茶旅游开发。由于品牌所发挥的纽带和辐射作用,茶叶,早已从“副业”变成了“主业”,从“一产”走向了“一、二、三产”融合。整个县的茶叶产业链产值达到了60亿元。
“大佛龙井”的成功,自然引起人们的高度关注:在区域公用品牌纷纷崛起的今天,新昌的实践与探索将给予我们怎样的启发、借鉴?
“大佛龙井”的成长之路
新昌地处浙东,素有“东南眉目”之美称。诗仙李白曾在此留下千古绝唱《梦游天姥吟留别》。这里,生态环境超群,人文古迹众多,茶叶作为主导产业,在当地已有1500多年种植历史。
但新昌以前所产的茶叶为“珠茶”,被誉为“绿色的珍珠”,长期出口。改革开放之后,茶叶统购统销取消,茶农一夜间陷入了“卖茶难”困境。
新昌茶叶何去何从?这时,人们发现,“西湖龙井”在市场上十分抢手,就动脑筋从杭州请来师傅,学做扁形茶,由此,新昌在全省最早步入了生产“名茶”县行列。据说,当年,新昌先后举办“圆改扁”培训班500多期,培训人员4万多人。
一斤圆形珠茶只卖三元,而一斤扁形龙井则能卖到三十元,差不多相当于当时人们一个月的工资。百姓赖以增收的茶产业总算稳住了,但作为名茶,总得有个叫得响的名字吧!
新昌大佛寺远近闻名,寺内大佛历经近1600年,有“江南第一大佛”之称,因此,当地为茶叶注册了“大佛”商标,久而久之,“大佛龙井”就叫了开来,为大家所接受。
此后20年时间里,“大佛龙井”先后申请了“证明商标”、“原产地保护产品”等,进一步深化了“大佛龙井”的品牌内涵。一流的生态环境,加上一流的炒制工艺,再加上政府持续投入进行品牌传播,“大佛龙井”在茶界声名日隆。
在浙江大学CARD中国农业品牌研究中心所进行的茶叶区域公用品牌价值评估中,大佛龙井的品牌价值连续六年稳居全国十强。在传统历史名茶如云的阵营中,大佛龙井作为一个面世才20年的品牌,其成就实属不易。
协会管理运营,确保品牌公益性
分析“大佛龙井”成功的奥秘,最关键的,当数其管理运营模式:政府推动,协会主导,企业参与。这一模式确保了品牌的公益性,也确保了新昌茶产业的稳健发展。
与企业产品商标相比,区域品牌的法律基础——证明商标具有公共属性,是达到标准之后,无论茶企、合作社、大户等主体经许可都可使用的公共品牌。
曾经,在企业改制影响下,品牌“市场做还是市长做”成为一个争论的话题。赞成“市场做”的一方认为,品牌是市场经济的产物,只有益处主体才具有管理运营的持久动力,协会创建公用品牌只能落入“公地灾难”;赞成“市长做”的一方则认为,在中国农业小农经营情况下,无论企业还是合作社,目前都不具备创建品牌的能力,只有市长推动区域品牌,才能让小农“借船出海”。
正是在这种争论影响下,区域品牌建设进程出现了犹疑、反复、停滞,甚至倒退,一些地方将区域品牌委托企业经营,结果产业发展失去抓手,工作无从开展,十分被动,品牌则有的被企业据为己有,有的濒临消亡,知名度大不如从前。
在这场争论中,新昌是“市长做”的坚定倡导者、实践者。20余年来,政府调动人力、物力、财力,不断出台配套政策,策划相关活动,护航“大佛龙井”,自始至终,一以贯之,从未出现动摇、彷徨。因此发展上顺风顺水,与“市场做”的地区形成了鲜明对比,一路欣欣向荣。
新昌县政府有关领导说,茶产业发展中,政府应该提供公共服务,而创建区域品牌,正是提供公共服务的一种方式。如果没有区域品牌的引领,是绝难与大市场、大营销对接的。
“公益性是区域品牌的根本特点,只有将区域品牌牢牢掌控在协会手里,才能确保其公益属性,才能确保区域品牌不致偏离方向,同时必须十分注重品牌的管理和保护,加强产品质量提升,才能确保区域品牌经久不衰。”县政府有关领导认为。
“母子品牌”的“双保险”
作为区域公用品牌,“大佛龙井”天然具有陷入“公地灾难”的危险,那么,这一难题又该如何解决?新昌的做法是,采用“双品牌”,也即“母子商标”相结合的方法。
在“母子商标”结构中,以“证明商标”形式注册的“母商标”,证明了“大佛龙井”产品独具特色的生长环境、加工工艺、历史文化等;而以“企业商标”形式注册的“子商标”,则表明该产品的社会责任主体。区域品牌因为依托政府力量打造,能够迅速在社会上形成影响,为企业开拓市场鸣锣开道;而企业品牌则“冤有头,债有主”,是企业在产品质量和信誉等问题上,对消费者的郑重承诺。
品牌的基础是统一的质量标准。但因为受土壤、气候等多种因素影响,农产品质量难以有一个统一的标准,这也成为区域品牌创建中最为棘手的问题之一。新昌尽管有十二万余亩茶园,但立地条件参差不齐,各种茶园的规模普遍较小,生产加工也大多是单家独户,各自为战。这就让标准的统一更加困难。
1998年底,新昌正式颁布实施《“大佛龙井”浙江省地方标准》,规范了大佛龙井茶种植、生产、加工流程,并制定实施了《新昌县大佛龙井品牌管理实施办法》,就商标使用、包装设计、茶叶分级都做出了明确规定,千家万户分散经营的茶农从此有了共同的、可操作的规范化标准。为了推进标准执行,次年,新昌又成立了名茶质量监督站,对各类生产主体进行监控。
为了了解“母子商标”相结合的实践,笔者走访了大市聚镇西山村的红旗茶业。该企业1997年就注册了“西山碧芽”商标,但外包装上一度只有“大佛龙井”商标,而没有自己的“西山碧芽”,随着实力的增强,企业开始将子品牌放在比母品牌更加突出、更加显眼的位置,让人一看就知道是谁生产的。